
一、「那妳意思是說之前已經交過會議心得的同學都要比照辦理囉?」這句話是女助教自己不知道
從何自己衍伸出來的「推論」。
我當時回答女助理說法是說:「妳哪時候聽到我說之前的同學他們也要比照辦理?」
我不知道為什麼星期四變成「丁丁要某些人也比照辦理」?
二、我知道星期四是「哪兩個人」去系辦提到學則的事。
三、「某人」說,有交過會議報告的人接到電話,說要補交學術研討會心得,我的詢問結果是「根
本沒有這通電話」。
四、關於第三點,今天(3月20日)「某人」(同第三點那位)說我「星期四」(3月19)到系辦
說「之前交過的同學也要補交」。我不知道系辦什麼時候換地點到「天元宮」處理業務耶!因
為我記得我昨天只到天元宮過,同行者為璇、大野同學。我們吃完飯就回家了,我根本沒有踏
進「校園」一 步,更不用說我去系辦……,那何來「我星期四去系辦要某同學補交會議心得」
之說呢?
五、重申我有跟系上提到「學則」這件事,只有星期三下午。同一天同學下午跟我說「事情解決了
」之後,我再也沒有跟系辦提到關於學則任何事。我只有當天用MSN告訴璇、吃飯時告訴大野
同學,要大野同學記得告訴俊哥「字數的事情已經解決了,就是跟上學期一樣」。
六、經過這些事,更讓我深刻體會到:「品德與學歷及學術成就『一丁點關係』都沒有」。
七、我今天(3月20日)也沒踏入學校一步,所以如果又傳出:
丁丁今天到系辦大鬧說:「為啥某些同學不用補交?」(「某些同學」可以代入任何人)
丁丁今天到系辦堅持「不管!之前交的一定要補交!」
丁丁打電話要某些同學補交會議心得
丁丁躺在地上大鬧說:「這不是肯德基」或「我要吃魚翅」……(?!)
都與我無關,我只能說:「他們考不考慮作法,把第三隻眼封起來?因為他們見鬼!」
八、我希望大家不要再去煩任何「高層人士」了,關於這件事,所學會只要記得在「系務會議」時
提出修改學則(加註)就可以了,這樣就不會波及到已經入學的人。
九、這件事我不想再解釋了,反正清者自清,也不用跟「某人們」說「聽說不是你們說的這樣」。
反正事實經過,我跟當事人、相信我的為人的好朋友們清楚就好,要相信女助理(或男助理)
跟「某人」的人就去相信吧!我只是對於「挑撥同學感情」這件事非常不以為然而已。
十、以上九條經通過後「接受對質」,修正時亦同。
十一、歡迎大家以後叫我「是非丁」或是「丁是非」……在家當阿宅都有事。
十二、天元宮花還很多,要去快點。圖片是我3/19去「新系辦」天元宮拍的。
- Mar 20 Fri 2009 22:48
關於新學則第4條第2項之我的聲明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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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該說「人紅是非多」嗎?我也曾經被學弟這樣表過
不生氣是不可能的事情,不過還是要說請息怒
我們都碩二課結束後,只有到申請口考前才會出現XD
不用氣了,不是妳是「是非丁」(聽起來很像茶點?)
而是系辦本身就是「是非之地」
如果一定要在那裡混,
你只能選擇當「製造是非」的人或「被製造是非的人」
不過我們系上還算溫暖(因為民風淳樸??)
本來這件事情助教也說不急,我本來盤算最快下週才要去系辦解決
估不到週四週五我跟會長沒到學校,事情急轉直下,搞的學長姊們烏煙瘴氣,實在抱歉。
也請學長姊們先別寫會議紀要,暫時按兵不動。問題一解決我會立刻通知各位。
雖然也是有黑暗面啦……不過整體而言算是溫馨的
我很少跟系辦扯上關係,所以別表我XD
真的是丁是非!
你應該氣炸了吼?
要是我,應該已經去跟爆料者對質了吧!
(不過我知道你怕尷尬,不會這樣的)
唉.....到哪裡都有這種是非人,討厭!討厭!討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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