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了這影片一整個大笑,這個記者應該也很討厭李慶安。不過她問得也很有道理,李慶安還轉過去看她,之後悻悻然離去。
我覺得好笑的點是在記者訪問的地方:
李慶安:陳師孟的雙重國籍有沒有喪失,其中最關鍵的問題在於他有沒有不願意繼續當美國公民的意願
記者:既然宣示效忠了,就放棄國籍了不是嗎?(這記回馬槍就是打李慶安,因為她現在就是主張宣誓效忠就會「自動」失去美國籍,也算是陷阱。)
李慶安:還有主觀意願部份。妳沒有搞清楚,希望妳能夠回去看一下條文。(有人掉入陷阱了)
記者:妳怎麼證明陳師孟當時主觀意願就是一定要有美國籍?妳是他的蛔蟲嗎?(我看到這句話整個大笑!這個記者算妳狠,妳發問還先鋪梗咧!因為現在李慶安也完全沒有辦法證明她的主觀意願是「不願意再繼續當美國公民」)
李慶安:他的主觀意願不由我來證明,他的主觀意願不由我來證明好不好?謝謝大家。(那為什麼1994年時還可以批判陳師孟咧?既然她無法證明陳師孟的主觀意願?)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第二部影片前面,請來一個在美國紐約執業的律師汪恆祥,他還說了一段耐人尋味的話:
「美國沒有一條法律禁止美國公民到外國去擔任任何位階的公職,甚至當到外國總統都可以。」
他還強調:「(美國)公民權『不會』自動消失。」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而邱彰這影片更帥,還從她口中的「database」找出李慶安的社會安全碼
邱彰:李慶安仍用社會安全碼 2008/05/23 民視
立委李慶安的國籍問題,鬧到風風雨雨。在美國當律師的前立委『邱彰』,最近剛好回台灣,知道這件事非常生氣,跳出來痛批李慶安說謊。他爆料,三個月前,李慶安還曾使用美國社會安全碼來行使公民權,還說美國籍會自動消失,根本就是自打嘴巴。
立委李慶安到底還沒有美國國籍,身為美國的執法律師邱彰,從資料庫網站上,找出李慶安行使美國公民權的明確證據。三個月前李慶安跟老公,陸續使用過美國社會安全碼,而且現在在馬里蘭州蒙哥馬利郡還有一棟價值1500萬台幣的房子,看來李慶安身為美國公民的意志明明就非常堅定,但她在台灣,卻始終辯稱美國國籍早已自動失效,如此自打嘴巴的行為,讓前立委邱彰看不下去。
要想放棄國籍,必須當事人,自己向美國國務院負舉證責任,但李慶安始終沒這麼做,換句話說,到現在,她還是得盡美國公民的義務李慶安遵守美國法律,是一個標準的美國好公民無庸置疑,但她卻對台灣的國籍法拋諸腦後,違法當她的立法委員,該怎麼做,相信社會自有公評
補充PS:
雖然有社會安全碼(SSN,Social Security Number)並不能當李慶安跟他的丈夫有美國公民身分的完全證據,不過基本上能拿到SSN的大多只有三種人:
一、永久居民(年齡不限)。(包含美國公民與綠卡身分)
二、持有移民局簽發的工作許可證之非移民。(李慶安有在美國工作嗎?)
三、無工作許可證之合法居留者,通常指獲得臨時庇護身分之外國人。(李慶安需要臨時庇護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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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慶安負有舉證之責 2008/05/23 自由
■ 邱彰
李慶安立委擁有美國國籍的風波,已經渲染很久了,最近在各界「逼供」之下,李慶安還請了律師為她辯護,該律師引用美國移民及國籍法第三四九條第A-4 款為她解釋。
但律師忘記講的是,同法同條B款明定,如根據本法,使得喪失國籍成為一個議題或訴訟,則號稱喪失國籍的人負有舉證之責,也就是,他或她必須證明放棄國籍是自願、而非被脅迫的。
李慶安的情況,美國當局極可能認定她是被脅迫的,而脅迫她的就是台灣法律,因此她的美國籍仍然有效。換言之,美國國籍不是自己說沒有就沒有了,還得看美國准不准。
我個人曾因為當選立法委員,去第三國宣誓放棄美國籍,美國領事一看到我填寫「放棄國籍」的表格,就問我「你是台灣立委嗎?」他看來經驗豐富,他說,如果我內心不願意放棄、但礙於某些規定必須放棄,那他就不會准我的申請。他還說,很多台灣立委都因為美國不准,才繼續擁有雙重國籍,這是公開的秘密。
台灣的法律其實早就料到這招了! 因此在國籍法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,兼具外國籍者在就職前,應辦理放棄外國國籍,並於就職日起一年內,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。所以根據台灣法律,李慶安也負舉證之責。她的「自動消失說」,根本就不成立!
李慶安曾在媒體前亮出她的台灣護照首頁,但她宣稱擁有美簽的內頁,卻未亮出。 我們很好奇, 請問她,她的美簽上面蓋過美國出入境的章嗎?她的美國護照蓋了「取消」的鋼印嗎?
李慶安身世顯赫,父親曾任行政院長,兄弟姊妹不是立法委員就是行政長官,在國民黨裡人脈深厚,因此面對她的國籍風波,立法院長及國民黨主席的態度都十分低調,只會不斷的說「依法處理」。
既然法律規定她有舉證之責,而且為了維護國會的尊嚴,樹立公職人員的典範,李慶安是不是把她的美國護照,在媒體的陪同之下,拿到AIT去確認失效,以杜悠悠之口呢? (作者為美國執業律師)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So……李慶安,加油吧!我還蠻期待看妳告壹周刊會是誰獲勝的。
延伸閱讀:
維基百科:李慶安
美官員:為他國服務 美國籍不會自動喪失(推薦這篇!它把李慶安打趴在地了)
在上述前提下(自願且意圖明確),仍必須符合三項行為要件,包括:前往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、在一位美國外交或領務官員面前、簽署一份放棄國籍的誓詞。
官員並引述這條條文說,如果沒有完成這三項要件,這位美國公民所作的「放棄美國國籍」聲明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【聯合報】冷眼集》於法於理 國民黨都該查清楚
【中時社論】《熱門話題》立委雙重國籍 立院不可鄉愿
美國社會安全卡介紹與申請 Social Security Card
美國社會安全號碼 (Social Security No, SSN)有關討論
關於美國公民與入籍
我覺得好笑的點是在記者訪問的地方:
李慶安:陳師孟的雙重國籍有沒有喪失,其中最關鍵的問題在於他有沒有不願意繼續當美國公民的意願
記者:既然宣示效忠了,就放棄國籍了不是嗎?(這記回馬槍就是打李慶安,因為她現在就是主張宣誓效忠就會「自動」失去美國籍,也算是陷阱。)
李慶安:還有主觀意願部份。妳沒有搞清楚,希望妳能夠回去看一下條文。(有人掉入陷阱了)
記者:妳怎麼證明陳師孟當時主觀意願就是一定要有美國籍?妳是他的蛔蟲嗎?(我看到這句話整個大笑!這個記者算妳狠,妳發問還先鋪梗咧!因為現在李慶安也完全沒有辦法證明她的主觀意願是「不願意再繼續當美國公民」)
李慶安:他的主觀意願不由我來證明,他的主觀意願不由我來證明好不好?謝謝大家。(那為什麼1994年時還可以批判陳師孟咧?既然她無法證明陳師孟的主觀意願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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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部影片前面,請來一個在美國紐約執業的律師汪恆祥,他還說了一段耐人尋味的話:
「美國沒有一條法律禁止美國公民到外國去擔任任何位階的公職,甚至當到外國總統都可以。」

他還強調:「(美國)公民權『不會』自動消失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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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邱彰這影片更帥,還從她口中的「database」找出李慶安的社會安全碼
邱彰:李慶安仍用社會安全碼 2008/05/23 民視
立委李慶安的國籍問題,鬧到風風雨雨。在美國當律師的前立委『邱彰』,最近剛好回台灣,知道這件事非常生氣,跳出來痛批李慶安說謊。他爆料,三個月前,李慶安還曾使用美國社會安全碼來行使公民權,還說美國籍會自動消失,根本就是自打嘴巴。
立委李慶安到底還沒有美國國籍,身為美國的執法律師邱彰,從資料庫網站上,找出李慶安行使美國公民權的明確證據。三個月前李慶安跟老公,陸續使用過美國社會安全碼,而且現在在馬里蘭州蒙哥馬利郡還有一棟價值1500萬台幣的房子,看來李慶安身為美國公民的意志明明就非常堅定,但她在台灣,卻始終辯稱美國國籍早已自動失效,如此自打嘴巴的行為,讓前立委邱彰看不下去。
要想放棄國籍,必須當事人,自己向美國國務院負舉證責任,但李慶安始終沒這麼做,換句話說,到現在,她還是得盡美國公民的義務李慶安遵守美國法律,是一個標準的美國好公民無庸置疑,但她卻對台灣的國籍法拋諸腦後,違法當她的立法委員,該怎麼做,相信社會自有公評
補充PS:
雖然有社會安全碼(SSN,Social Security Number)並不能當李慶安跟他的丈夫有美國公民身分的完全證據,不過基本上能拿到SSN的大多只有三種人:
一、永久居民(年齡不限)。(包含美國公民與綠卡身分)
二、持有移民局簽發的工作許可證之非移民。(李慶安有在美國工作嗎?)
三、無工作許可證之合法居留者,通常指獲得臨時庇護身分之外國人。(李慶安需要臨時庇護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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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慶安負有舉證之責 2008/05/23 自由
■ 邱彰
李慶安立委擁有美國國籍的風波,已經渲染很久了,最近在各界「逼供」之下,李慶安還請了律師為她辯護,該律師引用美國移民及國籍法第三四九條第A-4 款為她解釋。
但律師忘記講的是,同法同條B款明定,如根據本法,使得喪失國籍成為一個議題或訴訟,則號稱喪失國籍的人負有舉證之責,也就是,他或她必須證明放棄國籍是自願、而非被脅迫的。
李慶安的情況,美國當局極可能認定她是被脅迫的,而脅迫她的就是台灣法律,因此她的美國籍仍然有效。換言之,美國國籍不是自己說沒有就沒有了,還得看美國准不准。
我個人曾因為當選立法委員,去第三國宣誓放棄美國籍,美國領事一看到我填寫「放棄國籍」的表格,就問我「你是台灣立委嗎?」他看來經驗豐富,他說,如果我內心不願意放棄、但礙於某些規定必須放棄,那他就不會准我的申請。他還說,很多台灣立委都因為美國不准,才繼續擁有雙重國籍,這是公開的秘密。
台灣的法律其實早就料到這招了! 因此在國籍法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,兼具外國籍者在就職前,應辦理放棄外國國籍,並於就職日起一年內,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。所以根據台灣法律,李慶安也負舉證之責。她的「自動消失說」,根本就不成立!
李慶安曾在媒體前亮出她的台灣護照首頁,但她宣稱擁有美簽的內頁,卻未亮出。 我們很好奇, 請問她,她的美簽上面蓋過美國出入境的章嗎?她的美國護照蓋了「取消」的鋼印嗎?
李慶安身世顯赫,父親曾任行政院長,兄弟姊妹不是立法委員就是行政長官,在國民黨裡人脈深厚,因此面對她的國籍風波,立法院長及國民黨主席的態度都十分低調,只會不斷的說「依法處理」。
既然法律規定她有舉證之責,而且為了維護國會的尊嚴,樹立公職人員的典範,李慶安是不是把她的美國護照,在媒體的陪同之下,拿到AIT去確認失效,以杜悠悠之口呢? (作者為美國執業律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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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……李慶安,加油吧!我還蠻期待看妳告壹周刊會是誰獲勝的。
延伸閱讀:
維基百科:李慶安
美官員:為他國服務 美國籍不會自動喪失(推薦這篇!它把李慶安打趴在地了)

在上述前提下(自願且意圖明確),仍必須符合三項行為要件,包括:前往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、在一位美國外交或領務官員面前、簽署一份放棄國籍的誓詞。
官員並引述這條條文說,如果沒有完成這三項要件,這位美國公民所作的「放棄美國國籍」聲明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【聯合報】冷眼集》於法於理 國民黨都該查清楚
【中時社論】《熱門話題》立委雙重國籍 立院不可鄉愿
美國社會安全卡介紹與申請 Social Security Card
美國社會安全號碼 (Social Security No, SSN)有關討論
關於美國公民與入籍
公告 (2)




實在是因為李x安的那副嘴臉和心態太醜陋所致
看完整篇文章,內心所生的是該來的總算來了(有點高興)
我也不是任何一方的支持者...只是一般人都應該能看清事實
今天中午外出用餐剛好店家的新聞在報導丘彰這篇新聞
結果,老闆看到後竟然還為李x安辯護...對於類似該老闆的民眾應該不在少數
常常盲目地...或者說如政黨般地維護自己人...不管對或錯
這一點是應該要正視的問題
啥叫要看陳師孟有沒有"主觀意識"要放棄美國公民?
你他媽的在演"獵人"啊?妳以為你有念能力啊?
第一次覺得記者真是GJ~!不過那位女記者回去應該會被叫去罵吧
其實那位記者站在後面聽的時候 看她的臉就知道她快爆走了XD
她老哥李慶華也是一副皮樣 還叫人家查他老爸.李世民
擺明了就是"一皮天下無難事"的嘴臉
也對啦 反正現在是X神的天下啊...
帥化民更白痴 還說
"國籍問題原本是道德規範的設計,但從李慶安長期問政表現來看,應該沒有背叛國家的疑慮"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News/2007Cti-News-Content/0,4521,130502+132008052201295,00.html
那天他的意思不脫就是"美國人當總統.行政院長當然不行 但是當立法委員就比較沒關係"的說法
現在就看X神要怎麼處理了~~~
李慶安
把立委任內的薪水全部還嗎
很生氣
怎會有這麼不要臉的人
證據:美國官方確認李慶安是美國人
證據:美國官方確認李慶安是美國人http://www.socialforce.net/phpBB/viewtopic.php?t=22061
http://echotaiwan.blogspot.com/2008/12/blog-post_25.html
以前拿來打人的巴掌現在打回自己了
李慶安跟阿扁的硬ㄠ根本是同一個模子
3q
但是,民進黨自己上台時模糊一切,下台時批鬥別人,也是很可笑
自由時報 雙重國籍爭議 國民黨籲民進黨應自我檢視
http://iservice.libertytimes.com.tw/liveNews/news.php?no=163657&type=%E6%94%BF%E6%B2%BB
〔中央社〕
民進黨要用同一標準檢視民進黨籍立委,以及執政期間的官員有哪些人具雙重國籍,要談就要一起整體來談。
-------------
讚成
以現在司法院和監察院現在的表現
我看直接改成「只會監督民進黨」院算了
這陣子處理民進黨的倒是很明快果決
可是一碰到國民黨的呢?
台東縣長居然彈劾不下去
又誰在查貓纜變廢鐵案?
政治人物雙重標準
底下的盲目群眾也嚴重雙重標準
難怪台灣政治一直只會在比爛
她不是保證若主角不涂先生,她要辭去立委嗎?
那她辭了嗎?....
反正說什麼也都沒用,
現在是國民黨皇朝時代,
x他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