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來跨年打算是晚上5點去民權東路的「第一手」吃火鍋,吃完火鍋後再到101看最後一年的跨年。跨年完後去看「投名狀」殺時間,元旦早上6點去總統府參加升旗。這一切的計劃感覺多麼充實。 但是就因為陳姓某人一個人就完全否決,一項都沒有做到。所以,不要再覺得都是我在欺負陳姓某人,他才是真正的小霸王外兼扮豬吃老虎好嗎?因為他都來陰的!

一到台北,他開始說他從新竹回來很累、為我舟車勞頓,而且外面很冷,他說他不想去吃「第一手」了,他還反問我,吃完第一手我們要幹嘛?在外面冷嗎?(但是我「第一手」訂位前有徵詢過他的同意)煙火凌晨12點才開始,我們是要先去那裡做「阿西」嗎?我說不然把看電影時間往前移,移到吃完火鍋後。他說他很累、很冷,想睡覺。他到淡水找我已經是下午快3點的事,如果要讓他睡覺,我們根本來不及吃5點的「第一手」,於是我只好放棄「第一手」,同意只吃淡水的涮涮鍋。

等他補完眠,我們出門吃飯已經是晚上8點的事,吃完也10點了。他說還是可以去101,我說現在去只會塞車。他很得意的說:「那是不知道的人才會塞車,我已經想出一條完美的路,保證不會塞。」(我倒覺得唯一確定不會塞的完美道路祇有飛機航道)我也不是很想跟他賭,萬一塞車,我並不接受在馬路中間倒數。而且假如真的在塞車中倒數,我一定會發飆,難保陳某人不會也發飆然後叫我下車之類的,最後倒楣的還是我自己。所以我提議:「在淡水倒數就好了,我們去漁人碼頭看看。」在我做決定的那個moment,其實我想像了很多即使發生,但是因為對方是陳姓某人,所以我並不意外的可能雖然陳姓某人一再強調去101還是來得及,但是我可以感受到他「欣然接受」並「愉悅」的載我去漁人碼頭,一點猶豫都沒有。

一到漁人碼頭,其實蠻像夜市的。有擺攤賣吃的、玩的,但是吃的都有點貴,例如雞排一片要50元,還好我們是剛吃飽時過去的,所以對於小吃沒有太大興趣。那裡有架設舞台,不過好像是請歌舞團來演出的,唱歌小姐的屁股都露出一半了。覺得漁人碼頭好像就算倒數也不會太high,於是我又提議殺去淡水捷運站。

果然老街熱鬧多了,處處都有人在放煙火,走沒多遠,陳姓某人被賣「花枝燒」的小攤吸引過去。



現在「花枝燒」這東西好像有點流行,老街我知道的就有兩家在賣。之前就跟陳某吃過一次,感覺就是花枝打成漿,再加上魚漿結成條狀,整條下去炸之後再剪開,有花枝味,但是不如直接吃花枝或由於來的味道道地,而且有點小貴。不過它貴就是貴在它花的製作時間、手續等成本。老板都會提供試吃,我以為陳某只是要試吃而已,結果他竟然掏出100元買了一盒



陳姓某人還說要坐在路邊椅子上邊吃邊休息,用竹籤邊走邊吃也真的蠻危險的,所以我便同意了。

吃完花枝燒後,我們朝捷運站的方向走著走著,我們聽到一間餐廳的老闆在廣播說離倒數還剩下七分鐘,還用台灣國語式的英文說「Welcome to Tamshui city,Tamshui city is a national city」,頗趣味。我跟陳某人說:「快!7分鐘內我們要到捷運站,不然我就揍你,因為都是你說要坐下來休息。」於是陳姓某人用著「趕火車」的速度帶我往前快步走(因為還有一大段距離),等我們到倒數舞臺那裡,只剩下1分多鐘,陪大家一起倒數的是歌手「丁噹」。這時大家的情緒開始很激動,有一些煙火也迫不及待先點了起來。等倒數完後,我只能說那裡是戰爭現場……,開始一大票的煙火在頭頂上的天空齊炸,以至於很多煙火餘燼灑落,我本來想拍頭頂上的煙火,但是濃煙密佈,而且一直有煙火餘燼掉下來,大家幾乎都是低著頭,所以只能在一片混亂中拍下一張當時頭頂上的煙火。



跟鹽水蜂炮比起來大概就只差別在煙火數較少,還有沒對著人炸吧!不知道炸了多久,煙火總算改向高空放射,我才能好好錄影。煙火放了應該有10分鐘(我是說密集的放,零散的我到2點都還有聽到),我才拍5分鐘就手痠了,也沒拍得很壯麗,因為煙火並不是像101煙火秀是固定一個地方,所以很難抓到確切位置。




看完煙火後,本來還在漁人碼頭時,我有問Brother丁,凌晨12點以後的「投名狀」還有哪幾間有,最晚的時間Brother丁只跟我報告到京華城喜滿客有1:20 AM的(結果回家一看電腦:4點還有!),我問陳某人想去看嗎?他說:「我們下午再去看好不好?」(這個人真是太偉大了),所以我只好回家睡覺,結束了我的跨年。




Posted by annapsyche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10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