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昨天的事,但是因為回家太累了,所以我今天寫
經過幾天的忐忑後,我決定要硬起來,主動出擊,不想姑息養奸了,下定決心要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,璇也很夠義氣的說可以陪我去國稅局跟法院(我好依賴人啊我!根本是寄生蟲
)所以昨天上完早上的打工後,跟璇約在台北北門的國稅局,打算去申請清查「非人」(以下簡稱羅畜,懶得一直打引號)的財產,到那裡才知道原來在淡水就可以申請。不過還是申請到了。
申請清查財產會有「所得」、「財產」兩個項目給你寫,看你要申請哪一種,也可以兩種項目都申請,申請一種規費500元。我申請財產類,因為「財產」顧名思義就是名下動產、不動產、投資都會顯示出來
而「所得」很遜,他只會顯示他有沒有收入,銀行存款也只能看到利息收入,看不到本金。而我判斷把錢轉走怎麼樣都比財產過戶快,在節省支出成本下,我就只調閱「財產」。
結果,羅畜在中和各有一筆田地、一筆建地、一筆投資,這讓我很高興
我跟璇就馬上動身前往板橋地方法院。
到法院後。遇到一個態度很差的服務人員,他要我們要先去申請土地謄本
(語氣非常理所當然,好像這是常識,本來就應該知道,但是我想是他想吃便當了,所以趕快打發我們走)
於是,到土城市公所附近等了一個多小時之後(剛好遇到中午休息時間)
得到一個令人從雲端跌到谷底的答案:對方早就把土地賣掉了
我也才知道,原來國稅局的財產記錄跟地政事務所的資料是「不同步」的
至於投資,那個服務態度很差的地院服務人員說,這個拍賣沒有人要,除非妳願意自己吃下來(意思類似這樣)
我當然沒有錢去吃下那個投資,而且在這麼「不同步」的情況下,我想那筆投資現在也只是紙上富貴罷了吧!
至於投資,那個服務態度很差的地院服務人員說,這個拍賣沒有人要,除非妳願意自己吃下來(意思類似這樣)
我當然沒有錢去吃下那個投資,而且在這麼「不同步」的情況下,我想那筆投資現在也只是紙上富貴罷了吧!
覺得很難過
我覺得太扯了吧!才一萬五耶!這也要賴帳
但是其中一位地政事務所小姐有安慰到我:他或許不只欠妳一個啊!
璇也安慰我說:對啊!說不定很多廠商被他欠很多錢要不回來!
(羅畜之前開一間賣3C產品中某一種類的小店,網路上還算有名,不過聽說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證,而且因為經營不善,財務出狀況倒閉--->小有名氣,所以隨便咕都可以咕到)
想想也對,雖然他欠我一萬五,但是說不定有廠商被他欠十五萬,甚至一百五十萬。
媽媽也說:才一萬五,人家土地都賣了,沒錢也是很痛苦的一件事,以後電話打得通再要吧!沒錢的人硬跟他要,他還是沒錢給妳。
基本上,他如果真的是一個窮人,事發時跟上調解委員會時態度不要這麼賤,只用保險付我是ok的。但是他實在太GY了,我根本不曾用過「畜牲」或「非人」來形容過任何人,他是第一個,由此可知他多讓我憤怒。
(但是我覺得是小妹帶壞我 XD 因為她很愛使用「畜牲」這個詞彙,而我「試罵」羅畜之後,發現真的很有洩憤效果,只是有失自己水準)
如果他真的完全沒有財產,一萬五就當作給他的「飼料費」
(不想說「跑路費」,想到我還資助他跑路費我就不爽)
怕就怕他就像孫道存那樣,欠很多人錢卻不還,還可以四處逍遙
可是想想又能怎樣?法律絕大多數時候本來就不是保護弱者,而是保護懂法律的人,這是老梗了。
下一步除了放棄,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走了,我一直忿忿不平又能如何?
下一步除了放棄,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走了,我一直忿忿不平又能如何?
陳姓某人問我說:花了這些錢,妳得到什麼?(規費+車資+雜費大概花了1000多元)
我說就買個教訓,以後要聰明一點(其實早在9月底我就可以申請了,只是心太軟,他逾期才給我想說有給就算了,10月也是逾期,我在想這些都有可能是緩兵之計)
而且我知道我試過了,總比在家裡乾等,傻傻撥著打不通的電話,至少我得到他已經沒財產的事實,不是我不去要錢,是他已經沒錢讓我要
總之,我很謝謝在這一場事後和解中幫忙我、安慰我的人,尤其是幫我要到第一期和解金的阿斯巴甜(讓我少虧5000)跟陪我四處趴趴走的璇,真的非常感謝
還有,捷運的轉乘建議不要太相信,因為它沒更新。這玩意叫我坐到頂溪站轉公車到土城,其實明明就有土城站,我這住淡水線的又不知道,傻傻花了200多元計程車錢坐到土城,結果土城站就在土城市公所旁邊,一整個吐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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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ars
公告(2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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